专利申请存在的两大误区-济邦邦财税— 为创业者提供“星”级服务!

首页> 济邦邦知库> 专利申请存在的两大误区

专利申请存在的两大误区

来源:未知来源 时间:2017-05-26 00:00:00浏览次数:3615次

  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,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。但是在杭州专利申请过程中,发现不少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,仍存在误区。

  误区1: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

  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,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。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,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,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;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~5年审查批准时间。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程度的提高,专利审查批准的时间也相对缩短。因此,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,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,而此时他人“双管齐下”,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,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,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。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,反而构成了侵权。

  误区2: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

  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。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,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,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。此时,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。

  看到这里希望大家对以上两点有正确的认识,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专利权益。

相关资讯